社会保险,简称社保,是我国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,实现老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失有所补、伤有所赔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,社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的呢?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。
上世纪80年代,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,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,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当务之急,1986年,国务院发布了《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》,其中明确了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,这可以看作是我国社保制度建设的起点。
社保的缴纳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:
养老保险:1986年,我国开始在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改革,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,随后,1991年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》,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推向全国。
失业保险:同样是在1986年,国务院发布的《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》中,明确了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,1999年,国务院颁布《失业保险条例》,进一步完善了失业保险制度。
医疗保险:1994年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》,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,1998年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》,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展开。
工伤保险:1996年,我国开始实施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》,明确了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,2003年,国务院颁布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。
生育保险:1994年,国务院发布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》,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,2004年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完善。
以下是关于社保缴纳的一些
社保缴纳的主体
社保缴纳的主体包括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,企业是社保缴纳的主要承担者。
社保缴纳的范围
社保缴纳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,这五个险种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。
社保缴纳的比例
社保缴纳的比例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,一般情况下,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社保费,具体比例根据险种、地区和经济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社保缴纳的待遇
社保缴纳后,职工在遇到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方面的问题时,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,这些待遇包括养老金、失业金、医疗报销、工伤赔偿、生育津贴等。
社保的缴纳始于上世纪80年代,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,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,社保制度的建立,不仅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,也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,在今后的日子里,我国将继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,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温暖。
